关于开展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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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林教[2011]26号 关于开展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学期举行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近5年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且高校教龄在2年(含2年)以上,主讲过一门课程一遍以上的教师。近两年获得校讲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本次不参加比赛。 二、竞赛方式 各教学单位在初赛的基础上,推荐1名青年教师参加全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参赛教师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和竞赛整体时间安排自主选定随堂竞赛时间报教务处(报2个备赛时间,每个时间为连续的2-3学时)。教务处根据参赛教师的教学进程统筹协调,选择其中一个时间为随堂竞赛时间。竞赛原则上不影响正常的教学进程。 三、时间安排 1. 2. 3. 4.专家组按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附件2)评分,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 本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根据竞赛情况确定,学校将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讲课竞赛,组织好本单位参赛教师推荐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初赛,于 3. 2.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 南京林业大学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2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 任课教师: 授课名称: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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