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林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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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56号)、《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4〕86 号)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苏教高〔2015〕2 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入选专业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促进我校专业实力全面增强和育人质量全面提升,学校决定启动南京林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本次立项以专业分类建设为基础,择优遴选,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实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培育项目”和“南京林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相关专业协同发展,为迎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评估验收作好充分准备。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专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至少2个条件: 1.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包括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产业、交通运输产业、文化产业、社会建设与管理等重大领域相关专业; 2.办学实力强,申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培育项目”的专业综合实力在校内排名前15%,申报“南京林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综合实力在校内排名前35%; 3.社会认可度高的热点专业,高考第一志愿符合率、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位居本校前列。 以下专业优先申报: 1. 上述3个条件均具备的专业; 2. “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按专业建设,或按专业类、群建设的核心专业); 3. 在省内同类高校的同类专业中具有显著比较优势的专业。 (二)以下情况不可申报: 1.已经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的专业不得申报; 2.不得以“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形式申报,必须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2)中已公布的专业名录申报。
三、遴选方案 1.本次申报专业分为“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培育项目”和“南京林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两类,同一专业两者不兼设。 2.本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拟设“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培育项目”4个、“南京林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8个。项目遴选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宁缺毋滥。 3.每个学院限申报品牌专业建设项目1项(含已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 四、工作程序 1.申报:6月26日前,学院组织专业申报,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培育项目”和“南京林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分别按照每项200万元和50万元进行经费预算安排。 2.评审:7月3日前,学校组织会议评审(各专业建设负责人以10分钟PPT形式汇报)。 3.公布:7月7日前,对立项情况进行正式公布。 五、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书(附件1)。要求:纸质稿一式6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文件名为“学院简称+专业全称+专业负责人姓名”。 2.支撑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要求:纸质稿装订为1册,不报送电子稿。 3. 请各学院将上述申报材料统一于6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联系人:姜琪,联系电话:025-85427473,电子信箱:jxzl@njfu.edu.cn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阅和下载。 2.各学院(部)务必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各学院(部)院长(主任)作为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须以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为契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1. 项目申报书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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