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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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5] 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学院(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4]86号)和《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学校将开展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特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请相关学院(部)按照《实施细则》提出的申报程序和要求,根据申报条件,围绕申报内容,精心组织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有关通知和附件可以从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 联系人: 姜琪 联系电话: 85427473 地址: 老图书馆206室
附件: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4]86号)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含申报书) 3.南京林业大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细则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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