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配套经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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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5] 1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拨付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 建设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的实施,现将2015年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配套经费拨付给相关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 该经费均要经教学院长、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教务处徐信武副处长签字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 各项目负责人接通知后,请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按《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林教[2006]24号)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学校将不定期开展项目研究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附件: 2、2015年校级“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分项表 3、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林教[2006]24号) 教务处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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