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关于2010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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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林教[2011]8号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2010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各有关单位: 学校将于 一、转专业范围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2010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述条件: 1、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特长和志向; 3、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或平均学分绩点列班级前2名; 4、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5、艺术类学生与非艺术类学生、民办学生与公办学生之间的专业不能互转。 二、转专业名额及考核要求 1、本次转专业名额按现有专业(方向)人数的10%核定,全校共有87个专业(方向)供2010级公办本科生选择,名额为368名,南方学院共有37个专业(方向)供2010级民办本科生选择,名额为237名; 2、各学院要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严格按公布的考核科目和要求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要对申请转入的专业确实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长; 2、学生要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要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学生要对所转专业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进度以及学习年限是否需要延长等重要事项了解清楚之后,再做出理性的抉择; 3、学校正式公布学生转专业名单之后,学生学籍即转入相关学院,学生不得返回原专业就读;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是否需要降级就读,由学院视考核情况确定。若需降级,学院须在申请表“接受学院意见”一栏明确注明; 5、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后,学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交学费。转专业的学生若需要延长学习年限,则需要补交延长学年的学费; 6、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毕业时按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注意需补修相关课程,学分修满并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7、在转专业实施过程中,学生须照常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无故不参加,经调查核实,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8、申请表见附件3,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联系电话:85427226 85427176 附件: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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