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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材采购管理制度
日期:2009-12-24 作者:教材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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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教[2009]50号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材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材采购的管理工作,防止在教材采购活动中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南京林业大学教材采购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教材采购管理制度

 

                                  南京林业大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南京林业大学教材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材采购的管理工作,杜绝在教材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防止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材征订计划由各学院确定并报教材科汇总。订购的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要优先选用正式出版的精品教材、优质教材、新版教材。严禁教师个人私自给学生订书、售书,否则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教材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采购招标严格按学校教材招标管理办法执行,接受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会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相关人员在教材招标、采购过程中应严格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向书商泄露招标机密,不得与书商违规串通谋求不正当利益。

四、教材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和制度。学校订购的各类教材都必须通过中标书商采购,根据中标书商经营教材的类型合理分配订购教材的品种和数量。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教材。

五、学校为学生订购的教材坚持自愿领用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书。学校为学生代购教材产生的折扣收益,全部让利于学生。学校代收的学生教材费用,可在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学校应加强教材采购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教材采购人员不得接受教材经销商任何形式的回扣、手续费等,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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