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 [2016] 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2014级或2015级本科生,项目组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总成员数(包括主持人)为5人。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负责1项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同年度已在其他部门获批立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省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 3.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即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或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 二、项目选题范围及要求 1.已征集的选题 为便于学生了解各教师拟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等相关信息,学校已向各位教师征集了《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征集汇总表》(附件1)。学生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进行申报。 2.其他课题:《选题征集汇总表》以外的其他课题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鼓励将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将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课题,让学生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三、项目类型、立项数量及名额分配 (一)项目类型和数量 1.国家级、省级项目 2016年我校可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即国家级项目)45项、省级重点项目(经费自筹)(国家级项目)20项、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30项、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015年起省教育厅为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增设了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经费由企业提供。 2.校级项目 2016年学校拟立项校级项目285项。 为促进各类教改实验班(强化班、水杉班、卓越班等)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各实验班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以团队的形式申请或参与1项创新项目。 (二)名称分配原则 根据各学院项目完成绩效、2015和2014级的学生人数,学校制定了《申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 四、各类型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及结题验收标准 表1.各类型项目资助经费额度
备注:省级重点项目(自筹)项目,要求学院或指导教师按照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标准,充分利用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等,筹集配套经费,理工类自筹1.2万/项,其他类自筹0.6万/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应自筹0.5万元/项。 表2.各类型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备注: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一作者,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SPITP)/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专利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排名前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申请专利,不能参与评优,但可以作为结题验收成果。
五、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3月24日-4月13日 申请者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并将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上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填写说明: (1)申请国家级、省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自筹)、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 (2)申请校级项目,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4)。 2. 4月14日-4月18日 学院汇总《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 4月20日-4月22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公示和下发立项结果通知。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和申报工作,并于2016年4月19日前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85427160,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E-mail:sjk@njfu.edu.cn。
附件1: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征集汇总表(供参考,也可另外再出题目)
南京林业大学 2016年3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