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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日期:2017-01-06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南林新闻中心讯】近日,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认定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苏教办语〔20161号),我校顺利通过审核,被认定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大学生和创新人才的重要内容。我校历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近年来,校语委办联合校团委、化工学院、人文学院等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如,廉政书法大赛、说普通话”“正音大行动等,定期举办南京林业大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校普通话测试站自2001年建站以来,每年进行两次测试,2016年完成了近4000名考生的测试任务;语韵协会书法协会两个学生社团专门负责学生中普通话推广、宣传工作和规范汉字书写示范工作。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工作的推进,使得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逐渐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得到了普遍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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