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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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立于2013年,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兼中心主任,教务处长兼中心副主任,教务处分管副处长任中心常务副主任,主要负责中心日常工作。中心下设中心办公室,两名专职工作成员。 一、中心性质 教学服务机构,学校教务处、人事处、高教研究所、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机构挂靠教务处。 二、中心宗旨 中心按照“引导”、“互助”“发展”、“共赢”的方针,秉持“服务教学、发展教师”的工作理念,通过将学校的发展宗旨和目标融入教师教学发展活动之中,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为广大教师教学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发展的服务与支持,激发教师教学热情,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水平,营造教师与学生同成长,教师与学校共发展的氛围,形成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理念、教学规范、教学技能培训; 3、开展教师教学咨询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各种教学讲座、观摩教学、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5、组织开展有关教师教学专题的研讨工作。 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427660(沙老师),025-85427176(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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