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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专业整理和进一步完善“十二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1-04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专业整理和进一步完善“十二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育于近期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ñ 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ñ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等文件,江苏省教育厅于1022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6号),明确要求各高校依据新《目录》和新《规定》做好新旧专业的对应调整工作;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对本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进行适时调整;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积极借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及时贯彻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中,对现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此,各学院(部)须围绕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同时结合各学院的具体情况,做好如下三项工作:

1、根据新《目录》和新《规定》做好各学院新旧专业的对应调整(教务处已经整理好初稿,各学院仔细核对;省教育厅要求专业整理结果在1115前上报,明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将按整理后的专业执行)。

2、根据新《目录》和新《规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学院的“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使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和人才成长发展需要,更加符合我校办学特色。

3、做好各专业的2013年招生规划工作,包括招生规模、招生指标的地域分布,招生批次的安排,招生方式的确定(如按专业大类招生还是专业方向招生等)。

一、专业设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专业建设规划应考虑到的因素

1、明确各专业定位,应考虑到社会需求情况、专业服务区域、生源地域分布、就业去向、办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等;

2、明确各专业的招生规模、招生指标的地域分布,招生批次的安排,确定招生方式(如按专业大类招生还是专业方向招生等);

3、专业方向的设置应有利于招生和就业为原则,尽可能减少方向设置,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

三、具体时间安排

1111212:00前各学院将专业整理结果、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初步方案、2013年各专业的招生规划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21112教务处、学工处和高教所将会同专家进行审定,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审议。

 

附件:   附件打包下载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

3、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6号)

42012年南京林业大学本科专业目录整理表(初稿)

5、我校本科专业目录整理一览表(初稿)(按2012版专业目录整

理)

 

教务处

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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