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年度报告填写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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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号,附件1)要求,将开展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一期项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专业
二、考核内容 以本专业《申报书》、《项目任务书》为基础,填写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来的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6个方面的主要建设成果,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绩效等,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建设重点。 三、考核方式 1.材料审核,填写《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2017年度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2.PPT汇报,每位项目负责人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报送材料 ⒈纸质和电子材料提交:6月15日下午5:00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稿(word版,每一份材料的命名规则均为:“专业序号+学校全称+专业全称+文件名称”)和纸质稿(一式10份,封面和内页均可为普通A4纸幅面,正反打印,左侧装订)送至教务处,6月19日学校统一组织审核。 2.线上填报与提交:6月18日—6月22日,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学校审核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登录“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180.209.64.40),完成《年度报告》的在线填报与提交。 3.上报教育厅:6月21日09:00前,将《年度报告》纸质稿(一式两份,封面为白色波纹纸,内页为普通A4纸幅面,正反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稿(word版和PDF版两种均需,每一份材料的命名规则均为:“专业序号+学校全称+专业全称+文件名称”)送至教务处。相关证明材料请直接附在《年度报告》之后,除此之外无需制作其他附件。 在线提交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内容应保持完全一致。 五、其他相关工作 从2018年6月起,品牌专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实行月报制度,请各项目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3,word版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省教育厅将对品牌专业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逐月通报。 联系人: 沈俣 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 联系电话:85427473 电子信箱:814750841@qq.com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号)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2017年度报告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4.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5]43号) 5.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指导性基本项目任务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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