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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08年度森林资源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
日期:2008-05-20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08年度森林资源类

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精神,受教育部委托,南京林业大学负责组织申报2008森林资源类国家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2.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

3.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在5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4、申报教指委推荐课程必须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学校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2.课程负责人应填写《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1)。学校填写《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附件2)和《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并附学校推荐公文和被推荐课程已获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的批文。

3.申报限额:教育部下达给森林资源类教指委的推荐指标为3门。每校限报1门课程。

三、申报时间

2008519- 23日。《申报表》、《汇总表》和《联系人信息表》等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森林资源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日期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jxk@njfu.edu.cn,并经电话确认。

四、课程评审

1、森林资源类教指委将于20086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校推荐的课程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及推荐公文上报教育部高教司。

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被推荐的3门课程负责人于615使用终端软件(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下载2008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并将填好的申报表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我校于624按相关要求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提交课程申报材料

 

 

联系人:郭      Email:jxk@njfu.edu.cn

联系电话:025-85427232   

通讯地址: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邮编:210037

 

附件: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2.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

          3.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网址/,附件也可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查询和下载,地址http://166.111.180.5/。)

 

                             

高等学校森林资源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七日

 

 

抄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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