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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A类课程”增补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09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A类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2016年认定“A类课程”运行和教学反馈的基础上,现组织开展2018年“A类课程”的增补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按照《南京林业大学“A类课程”教学规范与认定办法(修订)》南林教[2016]50号(附件1),课外作业多,作业批改、课外答疑、试卷批阅等课外教学工作量大的基础性课程,均可提出申请,须填报《“A类课程”实施方案申报表》(附件2)。

2.已批设的“A类课程”(附件3),指标如需要进一步完善,也可提出申请进行同步论证;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而导致课程名称变化的(但总学时和授课内容均为一致),上述情况须填报《“A类课程”调整申请表》(附件4)。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1月2日前:

系(教研组)组织相关教师开展课程论证后,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A类课程”实施方案申报表》或《“A类课程”调整申请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式1份)。

2.新申报的“A类课程”须提供佐证材料(5份典型纸质材料即可,不需提交电子材料),证明前一学年该申报课程的学生课外作业或测试的布置、批改、答疑等完成情况。需用档案袋或档案盒装好,每袋(或盒)限装一门课程的材料,并将《“A类课程”实施方案申报表》(复印件)贴在封面。大型幅面作业(如:图纸)可自行封装。申报工作结束后,佐证材料将全部归还至学院。

11月9日前:

学院组织审核后,将“A类课程”实施方案申报表、《“A类课程”调整申请表》、《汇总表》(附件5)和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11月30日前:

校教学委员会进行审定,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其他事项

“A类课程”的申请相关事宜务必通知到各系(教研组),须由该课程的全体任课教师充分论证后方可申报。“A类课程”一旦认定,该课程的全体任课教师均须严格遵照执行。

联 系 人:  沈俣

联系电话:  85427473

办公地址:  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

 

附件.rar

1、南林教[2016]50号《南京林业大学“A类课程”教学规范与认定办法(修订)》

2、“A类课程”实施方案申报表

3、南京林业大学 “A类课程”一览表(2015年和2016年认定,共189门)

4、“A类课程”调整申请表

5、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A类课程”学院(部)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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