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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修订
日期:2016-05-16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修订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上学期《关于做好“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5月31日前,需完成《专业规划》的编制与论证工作。同时通过规划,提交培养方案1份。”请各学院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特色和本科教学发展,做好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我校本部现有招生的本科专业(含2016年新增招生本科专业)、专转本专业、“3+2”培养计划专业等。

二、修订依据

修订2016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的原则意见》(附件1)。

三、修订重点

1.培育目标特色

各专业要有明确定位。根据评估要求,“培养目标和特色”须分别说明,格式详见附件2。

2.学分折算调整

原培养方案中“实验实训课”模块内的实验实训课程由原先的:每32学时记1学分,调整为:每16学时记1学分,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

3.总学时(学分)、课内学时比例、选修课比例、实践教学环节比例要求

修订后的结构详见《课程体系结构及其学时学分比例表》(附件2内)

4.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学分修读

在公共通识选修模块中增设了“创新创业类”课程,要求至少选修2学分。

附件3的样表格式中“通识教育选修模块”的说明文字有修改,须使用提供的统一模版。

5.创新创业学分要求

在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模块的6学分中,每位学生须至少完成2学分的创新创业类训练项目。附件3的样表格式中“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计划表” 有修改,须使用提供的统一模版。

四、相关说明

1.请各专业务必在教务处此次发的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实际执行计划)基础上进行修订(详见附件5)。因现在已进入2016-2017学年上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因此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的课程要求与2014版方案保持不变,不作调整。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2016级开始实施。

2.课外实践教学进程表”和“自主性学习教学进程表”,不作修改,用原模版,详见附件3.

3.课程编号原则和老课程的编号均不变,由学生所在学院先行填写所有老课程的编号,新课程(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学时分配其中任一点有变化)的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

4.新增课程的课程大纲和课程中英文简介在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编写,按开课学院进行汇编。

五、时间安排

5月11日前,学校发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2016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

5月27日前,各学院编制形成2016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稿)。报送要求: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一稿)、统计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

5月31日前,教务处组织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稿),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

6月10日前,各学院编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稿),在教务处审核的基础上完善并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三稿)后,连同专业规划纸质稿(1份)与电子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6月15日前,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形成培养方案定稿,报主管教学工作校长批准后颁布实施。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以确保2016级新生教学任务下达和课程安排等工作。

该通知及附件的电子文档可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

联 系 人:周爱花

联系电话:85427232     电子信箱:jxzl@njfu.edu.cn.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

 

附件打包下载: 

1.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的原则意见

2.  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格式)

3.  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样表格式)

4.  统计汇总表

5.  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务必在此执行稿基础上进行修订)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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