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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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9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三、工作程序 1.申报提交:3月8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稿(格式见附件2,一式5份)和PPT汇报材料(电子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2.专家评审:3月12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遴选出拟推荐成果。各申报成果需做好答辩准备,每个成果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正式提交:3月27日前,拟推荐成果将正式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科。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1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2)《申报表》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成果报告封面格式参考附件4,纸质稿各一式1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材料的书写、打印与装订要求详见《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5);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4.学校公示:所有拟推荐成果的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申报表等在学校网站公示7日。 四、其他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在学校主页和教务处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均可查阅和下载,也可到江苏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通知公示”栏查看。 联系人: 姜琪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 联系电话:85427473 电子信箱:jxzl@njfu.edu.cn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O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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