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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2-27 作者:教育厅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0] 5 号

各高等学校:
  日前,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详见附件一),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项目与申报要求
  (一)第六批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1.推荐项目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已于2008年采用“一次性择优遴选,分年度推荐建设”的方式,确定了2008年-2010年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项目,其中2010年(第六批)推荐项目共计36个,详见附件二。
  2.报送材料
  (1)《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5份);
  (2)《高等学校“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
  (二)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推荐范围与限额
  各本科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其中“211工程”学校申报限额2门,其他学校申报限额1门。请各本科院校积极申报。
  2.申报材料
  (1)《2010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0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3)《2010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2份。
  (4)光盘一式一份。光盘内容包括:① 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100MB);②汇总表、联系人信息表与申报表的电子文档;③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国家级教学团队与国家精品课程
  具体要求已另文通知。
  二、其他事宜
  1. 各项目报送时间与方式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请依据附件二名单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请于3月19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光盘1份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书面材料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收件人:张秀芹,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0层,邮编:100120。同时登录质量工程网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填写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并提供课程网站网址链接。
  2.有关文件、申报表格以及申报指南可在以下网站上下载:
  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
  教育部质量工程网站(http://www.zlgc.org
  3.请各校高度重视教育部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精益求精,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确保在全国平台上的竞争优势,确保推荐项目的命中率。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凡符合条件的均应向教育部积极申报,以此进一步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推进探索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电子邮件:jszhuanye@126.com

  

  附件:

  1.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含有关项目申报指南,请上网下载)
  2.2010年(第六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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