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开展2010年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0]23号)文件,学校即将开始对2008级和2009级学生进行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提交本人申请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班级负责人对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审核后,对本班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填写《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然后将材料和《汇总表》上交学院。学院审核《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后,将证明材料原件返还学生,复印件存档。 2、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院公示完毕,学生没有异议后,各学院于 4、所有学生不可以重复使用加分项目。已记满6学分的学生无需再申请。 5、为保证学生在四年中都能取得规定的6个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含暑期社会实践1分),请各学院督促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 教 务 处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