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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5-05-20 作者:高教所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

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院、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教高[2015]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将于近日开展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同时开展2013年立项建设课题鉴定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省级教改课题立项分为三类:省重中之重课题、省重点课题和省一般课题。今年共立项建设省级教改课题630项,其中,省财政资助的课题450项(重中之重课题15项,重点课题85项,一般课题350项),省教育厅与相关出版社合作并由相关出版社资助课题180项,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的外语教学研究类课题50项(重中之重课题1项,重点课题9项,一般课题40项),人民邮电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35项(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29项),南京大学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应用技术型和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70项(重中之重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60项),科学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20项(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4项)。我校可推荐申报数额不超过6项,其中含重点课题2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立项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选题范围。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3),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申报资格。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4.申报方式。课题以学院级单位组织申报,每学院级单位限报1项。机关及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交至高教所,由高教所汇总后统筹申报。

5.项目管理。本次申报的课题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原则上不超过4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省教育厅将按照课题类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我校将酌情予以配套

二、2013年教改立项课题结题要求

教育厅将对2013年立项建设省级教改研究项目鉴定结题。今年将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组织2013年度立项建设课题的鉴定结题工作。结题要求如下:

1.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的鉴定工作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其中,重中之重课题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专家鉴定;重点课题由学校提出建议专家名单、省教育厅审定后组织鉴定。一般课题鉴定由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实施。

2.请我校立项项目主持人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的要求,重中之重与重点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一般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撰写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粹,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与《结题报告书》13份,其它材料 11份,成果精粹同时报电子挡,由校高教所统一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3.鉴定验收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一般为5人。一般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1人,重点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3人,重中之重课题鉴定均应为校外专家且至少5人,鉴定专家组组长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鉴定结题费用由所在学校或课题组负责。

4.课题鉴定工作原则上在20151120日前结束。

三、申报时间与要求

务必于527日下午400前将《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2-112份报送高教研究所(老图书馆202房间),请附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将委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推荐申报课题。

本通知及全部附件请到学校主页通知通告栏下载。

联系人:刘奕琳;联系电话:85427991

附件:1.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2. 相关表格样本(附件2-1、2-2、2-3、2-4、2-5)

3. 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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