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关于给予蒋永旭等两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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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5]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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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关于给予 蒋永旭等两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蒋永旭,男,江苏南京人,1995年05月生,现为南方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专业)(南方)专业学生,学号为n130801107。该生于2015年1月9日的《数据结构》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傅鑫,男,江苏丹阳人,1995年01月生,现为南方学院轻化工程(南方)专业学生,学号为n131501405。该生于2015年1月9日的《工程力学C(1)》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南林学[2008]25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蒋永旭等两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南京林业大学 2015年4月20日 主题词:处分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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