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林晨等六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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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5]05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给予 林晨等六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林晨,男,江苏无锡人,1993年08月生,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木材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学生,学号110401410。 刘克银,男,湖南芦溪人,1992年05月生,现为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学号120801111。 宋昊,女,陕西安康人,1993年09月生,现为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学号120801116。 杨捷,男,江苏启东人,1994年07月生,现为生物与环境学院生物科学专业学生,学号120104118。 尹怀民,男,江苏涟水人,1993年10月生,现为南方学院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学号n110402215。 周钰铃,男,江苏南通人,1994年05月生,现为南方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学号n120109127。
上述六位同学于2011-2012学年至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累计受学业警示三次,学院均下发了学业警示通知书并告知家长。 为严肃校纪,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林教[2002]38号,2012年4月修订)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经2015年1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给予林晨等六位同学退学处理。
南京林业大学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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