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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关于给予江峰等两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日期:2015-10-13 作者:教务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5] 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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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关于给予

江峰等两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江峰,男,安徽六安人,199403月生,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木材科学与工程学(材料工程)专业学生,学号为120401409。该生于201592的《木材干燥》补考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

赵洁贤,男,广西桂林人,198904月生,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包装工程专业学生,学号为120407227。该生于201592的《包装测试技术》补考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南林学[2008]25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江峰等两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南京林业大学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处分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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