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关于2018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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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 关于2018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校区将于2019年1-3月开展2018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淮安校区2018级各大类在籍在读的本科学生。 二、专业分流范围与名额 学生须在就读大类中一次性选择所开设专业,并如实填写专业分流申请表。 2018级各大类选择专业范围及计划数
三、专业分流步骤与时间安排 1. 3月12日至3月14日宣传、发动。各学院负责开展专业分流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专业咨询和志愿填写的相关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慎重、理性选专业。各带班辅导员协助学生所在学院做好相关思想工作。 2. 3月15日至3月19日学生提交专业分流书面申请。 3. 3月20日至3月22日辅导员、汇总学生专业分流书面申请,并将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及专业分流汇总表(电子版)交淮安校区审核。 4. 3月23日至3月29日教务处审核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提出专业分流方案,校区讨论并确定具体专业分流名单。 5. 3月30日至4月12日公示校区专业分流情况。 6. 4月13日公布校区专业分流结果。 四、专业分流注意事项 1.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学生要避免选择专业的盲目性,慎重考虑后再做出理性的抉择。 3.校区正式公布学生专业分流名单后,将按专业重新、统一编班。 4.学生专业分流后,按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分修满并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5.在专业分流实施过程中,学生须照常参加本学期原班级的各项活动。若无故不参加,经调查核实,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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