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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第三批精品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5-18 作者:教材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第三批精品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十一五”其间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编写要求
1、申报的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版权法;要符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其相应的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列出。学校将重点支持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特色教材、具有学科集体竞争力的系列教材。
2、坚持新编与修订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编写新教材(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讲义或详细的教材编写大纲);对于基础很好的教材鼓励修订(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锤炼精品。
3、主编要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需具备三年以上相应课程的教学经历,积累了一定的教学资料。已获得校级以上精品教材立项或校级精品教材立项未完成项目者不能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将本通知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并按课程归属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人应认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十一五”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见附件)
3、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各学院(部)将申请书汇总,并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十一五”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材科(地址:小学大门外平房,电话:85427228,邮箱 jck@njfu.com.cn)。
5、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立项教材组织评审,从中确定立项名单,准予立项的教材学校将给予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122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十一五”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2、《南京林业大学“十一五”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00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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