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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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省教育厅本月23日正式启动了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并计划在今后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组织一次遴选工作。今年在全省计划遴选300部,其中修订教材220部左右,新编教材80部左右。采取限额申报的原则,根据高校类型(非985、211,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专职教师数量(≥1000人限额),我校可申报6部。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遴选范围内。 请各学院结合本院专业建设规划,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13年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4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材料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2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2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2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2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份。 2. 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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