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4〕7号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要求,现将我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本次教材推荐申报范围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的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教材。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为第一主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本次申报采用单本、全册、成套三种推荐类型,取消系列教材推荐类型。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申报,也可按单本申报。全册或成套教材须所有单册全部出齐,且全部申报,方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申报,占一个申报限额。按全册或成套整体申报的教材,遴选时所包含的所有教材均须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推荐。鉴于全册/成套教材一般出版周期较长,故此次按全册/成套整体申报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至2006年1月。
推荐原则请参阅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申报程序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根据申报限额(附件2),向我厅申报;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网上公示后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受教育部委托)推荐。
申报限额以各校第一次推荐工作中填报的“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本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以教育部确定数为准)为基数,按基数的7.5%确定。未参加第一次推荐工作的新建本科高校,本次申报限额为1部。
(二)申报材料
1.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按校填写,书面材料一式2份,电子材料为EXCEL版);
2.“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按教材填写,书面材料一式4份,电子材料为WORD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请不要填写;
3.佐证材料,请单独装订,提交书面材料一式4份,并将佐证材料目录填入申报表中;
4.教材样书,请提交3本(套)。
请于2014年4月24-25日,将书面材料和教材样书报送至省教育厅1519会议室,电子材料发送至jsjpjc@126.com。书面材料和教材样书均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558,83335159。
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可从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下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含汇总表、申报表)
2.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申报限额
江苏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