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教材(讲义)编写工作量补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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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南林教[2009]13号《南京林业大学关于编写教材(讲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年度教材(讲义)编写工作量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承担正式出版教材编写任务的人员,在申报时应附出版社与主编签订的出版协议及样书一本,否则,不予计算工作量; 2、申报的教材(新编讲义)应是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出版(印出)的,不含讲义的修订、改编、重印等; 3、教材(讲义)必须是为我校教学所选用的; 4、申报表格(南京林业大学教材(讲义)编写工作量补贴申请表)可在教务网下载。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汇总表(电子及纸质)于6月27---6月30日送教材科,逾期不再办理。 教务处教材科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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