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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关于编写教材(讲义)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期:2009-12-02 作者:教材科 浏览次数:

南京林业大学

关于编写教材(讲义)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编写教材(讲义)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加快我校教材建设步伐,现就我校教师编写教材(讲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资助教师编写和出版教材

凡以我校教师为主编并被列为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等出版社的国家级规划教材,被列入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教材建设计划的教材,学校提供30005000元的教材编写启动经费,待通过审稿后,依据专家评审情况,学校全额或部分资助出版。

2、编写教材(讲义)工作量补贴

凡教师编写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或讲义,待教材出版或讲义印刷后,学校按下列办法计算工作量补贴。编写教材(讲义)教学工作量(折合当量课时数)=每千字*K*J(当量课时),每个当量课时给予酬金50元。

 K取值表:

序号

 

K取值)

1

主编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

1.2

2

主编出版一般教材

1

3

参编出版教材

0.8

4

编写讲义(含系列实验指导书)

0.5

5

编写一般实验、实习指导书

0.3

 

J取值表:

序号

 

J取值

1

出版社无稿酬承诺,且无赠书(或赠书全部交给学校,作者个人无任何赠书收益)

1

2

有部分稿酬或少量补偿稿酬性质的赠书

0.7

3

教材或自编讲义    修订出版(n为再版次数)

0.5n

3讲义编写的有关规定

1自编讲义是满足无适用教材的课程需要的,各院系要统筹安排自编讲义的主编和审稿人员。自编讲义主编应讲授本课程两次以上且具有较强的编写和统稿能力,审稿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对课程教学内容熟悉并有较强的编审能力。

2自编讲义的编写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每课时一般不超过3500字,超出部分不计工作量。自编讲义工作量补贴的20﹪支付给审稿人。

3自编讲义由教材科统一组织印刷,每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各学院集中填报自编讲义印刷申请,同时报送讲义电子稿光盘。

4自编讲义自首次印刷起三年内修订不计工作量,三年后原则上应修订出版,若继续印制讲义,则不计工作量补贴。

5自编讲义印刷后,若学生首次领用量不足授课人数50﹪,则讲义编写工作量补贴减半支付。

4、学校对翻印、重印(经作者和出版社同意)本校教师主编并已正式出版过的教材作为教学用书,可根据使用数量向本校作者支付稿酬。标准为:每本单价*印数*10%

5、教材有主编与参编、主编与副主编或主编有排序的,若未明确编写工作分工的,则按逐级减半原则划分核定工作量。教师参编校外人员主编教材的部分章节,若教材前言中未载明各参编人员所承担的编写工作任务的,不给予工作量补贴。

6、教师编写的教材未作为本校学生选用教材,则不计工作量补贴。教师编写各类习题集、考试指导书、学术专著等,均不计工作量补贴。

7、编写教材(讲义)工作量补贴每学年由教师向学院申报,各学院填报南京林业大学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工作量统计表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教材科、教材科负责复核并报人事处批准后集中统一发放。

以上规定自二0 0九年五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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