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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日期:2010-08-31 作者:教材科 浏览次数:

南京林业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我国科技发展和培养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著书立说,保证我校重点教材和优秀教材能及时编审出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南京林业大学教材建设基金。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如下:

一、基金来源

1、学校专项拨款

2、利用已出版教材所获利润

3、争取有关单位及个人赞助

二、基金使用范围

1、资助出版我校教师承担主编的列入部级指令性和指导性选题规划的教材。

2、资助出版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定的获一等奖优秀讲义。

3、资助出版总结和反映编者长期积累的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内容和体系上有创新或有显著特色的教材。

4、资助出版已形成讲义、使用二届以上、教学实践效果良好且被评为优秀讲义者。

5、资助出版新兴学科、边缘学科讲义。

6、资助有林业特色的基础学科讲义或教材。

三、基金管理

1、教材建设基金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委托教材科负责管理。

2、凡符合基金使用范围需资助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其书稿由校内外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审稿,所在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评审推荐,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必要时,可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指定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3、当前由于教学经费紧张,基金数额有限,为缓解这一矛盾,暂采用学校、学院、作者三方集资出书的办法。待教材用完结帐后,退还学院和作者集资出书资金。

4、为了减轻学生负担,降低教材出版成本,支付作者稿酬采用低稿酬形式。

5、样书赠送标准:编著者在5人以内,每人2册;编著者在5人以上的,主编2册,参编每人1册。

四、其它

1、凡有同类教材可供选用,原则上不能申请基金出书。

2、教材编写中的有关事宜,参照学校教材工作文件执行。

3、本暂行办法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授权教材科解释。

    五、此办法自批准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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