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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16 作者:教材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 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6 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省重点建材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2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量

1、申报数量:采取限额申报的原则,我校申报限额为6项。除限额外,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每个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还可额外申报1 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订和新编教材的数量。

2、名额分配:重点教材的申报要充分结合三级品牌专业的建设任务与实施方案,承担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学院可申报2-3部,其他学院可申报1-2部。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 (附件 2-1)1 式 1 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 (附件 2-2)1 式 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事项
  1、拟申报重点教材的推荐和遴选可参照我校历年立项的重点教材及我校教师主编出版教材清单(附件3)、《国家林业局十三五规划教材》(附件4)进行。

2、请各申报教师于2018年10月24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上交给学院,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0月25日前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老图书馆206室),联系人:盛江梅,联系电话:85427160 。

 

 

附件.rar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 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6 号)

附件2.省通知相关规定和申报表格

内含以下表格: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4)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本科)

附件3. 我校立项的重点教材及我校教师主编出版教材一览表(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版)  

附件4.国家林业局“十三五”规划教材

  

                           南京林业大学

二0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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