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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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教材
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教研组): 现将《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本科教材选用及供应工作,避免教材选用和供应的随意性,确保选用和供应高质量的教材,特制订我校教材选用及供应管理办法。 一、 教材选用的原则 1、 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结合我校的实际,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内容上的适用性。 2、 选优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五’国家重点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对不选用已出版的获奖教材或重点教材,须有充分的理由,并报经教务处审核批准。 3、 更新原则: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所更新的教材应反映当前该课程应达到的科研水平。 4、 统一原则:同一门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相同,原则上应选用同一教材,特殊情况应报教务处批准。 5、 备案原则:教师上课所选用的教材,需经系(教研组)同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报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 教材征订程序 1、 每年5月和11月上旬,教材科公布教材征订信息,发教材征订目录及各种新书的内容及内容介绍,向全校教师开放教材样书库。 2、 所征订教材一律采用网络征订的办法。 3、 按照教材选用原则,各院、系(教研组)组织集体讨论,由各系(教研组)主任统一网上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教材征订表》,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确认,教材科转各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组织订购。 4、 对已申报的教材征订计划,不得擅自更改,如有充分理由,确需更改的,需经教务处批准。 三、 教材的供应与收费 1、 教材科负责全校师生上课所需教材的供应工作,未经批准,教师个人不得随意直接向学生销售教材。 2、 每位任课教师可领取上课教材一种,直至教材版本更换后可重新领取。领用教材前应填写《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教学用书申请表》。 3、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入学时每人预交教材代办费,结算时多退少补。 4、 学生领书以班级为单位,凭学生证到教材科统一领取,班级教材一次领完可享受学校教材优惠(特殊教材除外),零售教材不优惠。 5、 除因教材破损、缺页、字迹严重不清楚外,教材出库后一律不予退换。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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