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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05-09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抽检、答辩及评优工作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后期工作进度安排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进度表

工作阶段

具体内容

时间

抽检

公布抽检名单

5月20日

抽检到的学生上传毕业设计(论文)

5月20日-5月24日

抽检评审

5月25日-5月26日

答辩、发布成绩

答辩、发布答辩成绩

5月30日-6月5日

学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提交论文定稿

6月5日--6月12日

评优

上报评优材料

6月6日

校级评优

6月7日至9日

二、工作要求

1.为不影响毕业审核及毕业生离校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5日前上报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对于未按期提交成绩的学生将不能按期拿到毕业证书。

2.各学院按照《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参评校优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导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3.严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关。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管理工作。答辩时建议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请各学院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督促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按期完成相关各阶段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请于6月6日前将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 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3.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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