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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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抽检、答辩及评优工作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后期工作进度安排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进度表
二、工作要求 1.为不影响毕业审核及毕业生离校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5日前上报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对于未按期提交成绩的学生将不能按期拿到毕业证书。 2.各学院按照《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参评校优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导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3.严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关。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管理工作。答辩时建议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请各学院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督促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按期完成相关各阶段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请于6月6日前将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 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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