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
关于加强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6-02-24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学生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现将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原则

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坚持“有序、规范、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审查,严格要求。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原则上限南京周边地区(在南京本市不需申请),到外省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应严格把关。

2.外出时间截止至中期检查前,外出学生必须在中期检查前返校,接受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至答辩期间,不再受理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

3.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校外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全程负责校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检查和联络工作;学生应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工作,并切实保证自身安全。

三、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1.学生已完成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或外文翻译

  2.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实习协议或就业协议,或学院、系(教研组)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3.校外接收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能选派出专门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四、办理流程

1.办理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

普通(公办)本科学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网上提交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并以附件压缩包的形式上传实习协议或就业协议的电子稿(扫描或拍照),由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及学院教学院长网上在线审批。

南方学院的学生采用填写纸质稿的方式,填写《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及《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由南方学院的辅导员、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批。

2.办理外出请假手续

学生除办理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外,还须严格按照学生外出请假相关规章制度,到学院团委办理外出请假手续。

附件1.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2.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3.校外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教务处

                                                        2016年2月25日

 

Copyright © 2018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