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
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注意事项
日期:2018-05-17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即将进入集中评阅、答辩阶段,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结合审核性评估专家意见,提醒各位师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规范评阅意见

1.评语要与所评阅的论文研究内容相关,要有针对性,不能只使用通用性的评语,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在评语中有所反映。

2.同一个教师评阅的多个学生的评语不可雷同。

3.评语要与成绩相对应。如成绩为“中”的评语,不可有类似“创新性强”等字眼。

二、答辩组设置

1.本部学生与南方学院学生在系统中的答辩组时要分开设置,本部学生与南方院学生不能在同一个答辩组,优良率要分别计算。

2.优良率是按答辩组进行计算的,建议系统中按班级建立答辩组。

三、论文审核通过后如何修改

毕业论文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答辩过后,可根据答辩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且论文提交过程可重复进行

步骤一:学生登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特殊情况处理”à学生论文修改”栏目中,上传论文修改稿。

步骤二:指导教师登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特殊情况处理”à学生最终稿审核”栏目里,对学生提交的论文修改稿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替换原有论文。

 

                                          教务处  实践科

                                          2018年5月18日

 

Copyright © 2018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