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践教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23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  [2016]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2014级或2015级本科生,项目组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总成员数(包括主持人)为5人。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负责1项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同年度已在其他部门获批立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省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

3.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即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或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

二、项目选题范围及要求

1.已征集的选题

为便于学生了解各教师拟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等相关信息,学校已向各位教师征集了《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征集汇总表》(附件1)。学生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进行申报。

2.其他课题:《选题征集汇总表》以外的其他课题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鼓励将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将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课题,让学生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三、项目类型、立项数量及名额分配

(一)项目类型和数量

1.国家级、省级项目

2016年我校可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即国家级项目)45项、省级重点项目(经费自筹)(国家级项目)20项、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30项、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015年起省教育厅为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增设了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经费由企业提供。

2.校级项目

2016年学校拟立项校级项目285项。

为促进各类教改实验班(强化班、水杉班、卓越班等)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各实验班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以团队的形式申请或参与1项创新项目。

(二)名称分配原则

根据各学院项目完成绩效、2015和2014级的学生人数,学校制定了《申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

四、各类型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及结题验收标准

1.各类型项目资助经费额度

项目类型

项目所属学科

省拨经费

(万元)

指导教师签字使用

校配套经费(万元)

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凭经费本到教务处签字。

验收合格

项目经费

验收优秀

项目经费+指导教师业绩点

国家级

省级重点项目

理工科类

0.5

0.6

1.2+30

经管、人文、艺术类

0.5

0.3

0.6+30

省级重点项目

(自筹)

理工科类

0.5

0.6+30

经管、人文、艺术类

0.35

0.5+30

省级

省级一般项目

0.3

0.3

0.45+20

省级指导项目

0.3

0.4+20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0

校级

校级项目

0.15

0.2+10

备注:省级重点项目(自筹)项目,要求学院或指导教师按照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标准,充分利用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等,筹集配套经费,理工类自筹1.2/项,其他类自筹0.6/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应自筹0.5万元/

2.各类型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项目类型

优秀

合格

国家级

省级重点项目

理工科:1SCI(或EI),或1篇核心加1项专利

文科:1篇核心

省级以上2篇,或2项专利

省级重点项目(自筹)

省级

省级一般项目

1篇核心,或省级以上2篇,或省级以上1篇加1项专利

省级以上1篇,或1项专利

省级指导项目

省级以上1篇,或专利1

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校级

校级项目

1篇论文,完成了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实验作品或实物

材料完整,完成申请计划任务。

备注: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一作者,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SPITP/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专利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排名前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申请专利,不能参与评优,但可以作为结题验收成果。

 

五、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3月24日-4月13日

申请者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并将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上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填写说明:

(1)申请国家级、省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自筹)、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

(2)申请校级项目,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4)。

2. 4月14日-4月18日

学院汇总《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 4月20日-4月22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公示和下发立项结果通知。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和申报工作,并于2016年4月19日前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85427160,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E-mail:sjk@njfu.edu.cn。

 

 

附件1: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征集汇总表(供参考,也可另外再出题目)

附件2:各学院名额分配表doc.doc

附件3: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5: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6:专业门类目录(本科).doc

 

 

                           南京林业大学

           2016年3月24日

 

Copyright © 2018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