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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日期:2017-11-12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南京林业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宣传和展示我校大学生实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成果,发挥优秀创新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学校决定举办“南京林业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幕时间:2017年11月 14日下午16:00

二、开幕式地点:新体育馆主馆

三、参展安排及要求

1.开幕式参加人员要求

(1)出席人员(详见校园网会议日程表)

学工处、校团委、教务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教学评估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人,各学院(部)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各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2)参加开幕式学生

由各学院组织50名学生参加开幕式,并落实一名负责带队的老师。

2.学生参展要求

(1)大一学生必须参展。请学院通知到大一各班级,在《参展安排表》安排的参展日当天,利用课余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组织参观,并在现场签到。

(2)鼓励其他年级学生参观。请学院将展示会活动广泛通知到其他年级的各班级,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前往参观学习。

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85427160,联系人:毛洪贲。

附件:参展安排表

                                     教务处实践科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展示会

参展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参展学院

1

201711 14

16:00-17:00

林学院、化工院、机电院、材料院、经管院、土木院

2

201711 15

8:30-17:00

人文院、信息院、园林院、理学院、外语院、艺术院、家具院

3

201711 16

8:30-11:30

轻工院、交通院、生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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