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2016-2017-2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周次安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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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务管理要求,在进行下学期排课前,需在系统中先行维护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实习、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等)的周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维护范围 1、本院各专业、班级的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周次,涉及到外院承担的课程,请学生所在学院与承担学院充分沟通后,遵循学生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学生所在学院维护,若在操作过程中有个别学院有异议、可自行沟通。 2、南方学院14、13级相应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维护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维护。 二、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4日前完成维护工作,打印(按学生所在学院排序)、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沈俣,联系电话:85427473。 附件:1、 3、 (按承担学院排序,系统中无法按学生所在学院导出)
教务处实践科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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