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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18-03-28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每年立项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力争使每名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1项创新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立项数量

1.国家级、省级项目

2018年我校可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即国家级项目)45项、省级重点项目(经费自筹)(国家级项目)20项、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30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不限项)。

根据各学院2017年度申报项目总数及2016年度项目完成绩效,学校制定了2018年省级以上项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2.校级项目:不限项

今年学校进一步加大校级项目的建设力度,按照省级指导项目予以资助和考核。

三、项目选题范围

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鼓励将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将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课题,让学生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四、项目申报对象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2016级或2017级本科生,项目组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年级不限。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总成员数(包括主持人)为5人。

2.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负责1项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同年度已在其他部门获批立项的负责人不再申报。

4.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省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5周岁(含)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

5.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即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或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

五、各类型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及结题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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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4月18日前

申请者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并将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上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填写说明:

(1)申请国家级、省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自筹)、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

(2)申请校级项目,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

2. 4月23日前

学院汇总《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和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毛洪贲,联系电话:85427160,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E-mail:sjk@njfu.edu.cn。

 

附件:1.2018年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3.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5.专业门类目录(本科)

 

                         南京林业大学

              2018329 

 

 

附件1

2018年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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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名额分配依据各学院2017年度申报项目总数及2016年度项目完成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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