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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日期:2018-09-18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做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及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标准、结果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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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一作者,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专利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排名前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申请专利,不能参与评优,但可以作为结题验收成果。

二、结题验收结果

今年申请结题的省级项目共有103项,经审核,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85项(其中39项为优秀,46项为合格),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有18项。申请结题的校级项目共有243项,经审核,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236项(其中98项为优秀,138项为合格),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有7项。验收结果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对于此次未通过结题验收18项省级项目和7项校级项目,学校将在征求项目指导教师意见基础上,准予其延期一年继续完成课题研究,若指导教师主动放弃项目研究或一年后项目仍未达到结题验收标准,学校将收回资助经费。

三、补交项目结题材料

1、如果还有未统计到的成果,如论文(收录即可)、专利等,可以在公示期内,根据《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htmls/61DD362B5CF4F25F.html)要求,补交结题材料,学校将根据项目成果重新进行评审。

2、在线补充上传结题材料及研究成果

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在线补充上传结题材料及研究成果,请补充上传,上传要求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htmls/61DD362B5CF4F25F.html)。

现将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919日至2018926日,请学院通知到相关学生和指导老师及时查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反映。联系人:盛江梅,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160

 


附件.rar

附件12018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省级项目)

附件22018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校级项目)

 

 

                                                                       教务处 实践科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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