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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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8] 3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公布2018年度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经学生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查,共确定立项项目947项,并从中确定170项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遴选,现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求 1.请各项目组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研究内容和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项目研究。 2.学校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行绩效管理,优秀项目给予奖励,不合格项目取消再次申报和指导资格,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项目数量。 二、项目资助经费 1、校级项目 学校给予校级项目2000元/项的资助经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给予500元(项目经费)+10(业绩点)/项的奖励, 近期下发校级项目经费本。 2、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立项项目名单中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遴选的项目,待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公布立项后,另行下拨配套资助经费。省级重点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给予5000元(项目经费)+30(业绩点)/项的奖励,省级重点项目(自筹) 验收结果为优秀给予1000元(项目经费)+30(业绩点)/项的奖励,省级一般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给予1000元(项目经费)+20(业绩点)/项的奖励,省级指导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给予500元(项目经费)+20(业绩点)/项的奖励。 三、项目管理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南林教[2015] 55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研究工作。项目实施期限一般1-2年,经费使用期限为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逾期未完成者原则上经费将予以收回。 请各学院、指导教师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给予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过程指导,以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为契机,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南京林业大学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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