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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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学校近期将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1.2017年立项,但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详细名单见附件1。 2.2018年立项,研究周期为1年的项目,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对于研究周期为2年的项目,可暂不参加此次结题验收(若项目研究工作已提前完成,可参加此次验收,提前结题。) 3.其他年份立项的、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各类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完成结题,若无法完成项目的,将按项目终止处理。 二、验收组织形式 本次结题采取校、院二级验收形式,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学院需对结果进行院内公示,然后上报教务处审核。 学校将对各学院的验收组织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分配项目名额和经费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安排
四、工作流程及说明 1、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l.njfu.edu.cn/。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81/ 2、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都必须在校级平台按流程提交结题材料。待结题完成后,教务处会将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结题数据从校级平台推送至“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结题的学生可到省级平台打印结题证书。 3、提交结题材料流程如下:
注:各项目必须按以上流程提交各项材料,学生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和研究生成果后,指导教师均需进行审核。 4、需提交的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项目研究论文(附件3):不同于已发表的论文,是对项目研究方法、过程、结果的完整论述。 (3)成果展示材料(附件4) (4)《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5) (5)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复件等支撑材料 项目负责人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5、结题验收基本标准 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
备注: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一作者,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专利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排名前二位的。 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院级结题验收标准,院级标准不得低于校级标准。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请于5月30日前将省级及以上项目的结题材料纸质稿报送至实践科,6月17日前将校级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稿及《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可从大创系统导出)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实践科。联系人:盛江梅,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160,邮箱:sjk@njf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名单 2018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2.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研究论文排版格式 4.创新成果展示(实物作品类)或创新成果展示(学术论文类) 5.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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