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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日期:2016-11-16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申报、统计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申报、统计工作。在各学院统计、汇总的基础上,学校进行了初步审核,审核原则及依据如下:

一、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及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

1、统计时间范围:201591-2016831日。

2、获奖只统计一、二、三等奖,入围奖成功参赛奖优秀奖奖项不在统计范围内;对于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一等奖按二等计算,二等奖按三等奖计算,三等奖不予奖励。

3、教师指导同一学科竞赛

1)在一届比赛中(含同一比赛的不同组别)获多个级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奖励;

2)未获一等奖、但获3个二等奖,按一等奖奖励;未获一等奖及二等奖、但获5个三等奖,按二等奖奖励;

3)优秀指导教师,不予奖励。

4、学生参加同一学科竞赛,在同一比赛中(含同一比赛的不同组别)获多个级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奖励。

二、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活动获奖,另行公示

专业课程获奖、江苏省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获奖、优秀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比赛获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等,另行发文公示。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1117日至24日,请学院通知教师和学生及时查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反映。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160E-mailsjk@njfu.edu.cn

附件:

12016年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申报、审核结果(11.23日更新)

22016年度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报、审核结果(11.23日更新)

教务处实践科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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