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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申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22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激励广大师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学校拟定于12月份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表彰一年来在各类本科教学活动中获奖的师生。为顺利召开表彰会议,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师生做好各类获奖的申报工作,并对本院获奖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职教师、在校本科学生,奖励时间范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奖励类别

奖励类别分为教师获奖和学生获奖两类:

(一)教师类

1.教师教学活动获奖

(1)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2)专业、课程奖:国家级、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在线开放课程;

(3)教材:教材获国家级、省级奖;

(4)多媒体教学课件:国家级、省级多媒体课件比赛获奖;

(5)其他教学活动获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

2.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

(二)学生获奖

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

2.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三、奖励申请程序及要求

1.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数模竞赛(包括全国赛和省级赛)、挑战杯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体育类比赛的获奖情况分别由外语院、理学院、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和体育部负责提供数据,以上竞赛详细获奖情况见《2017-2018学年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核对信息表》(附件1,内含5个Sheet)。以上提及的比赛获奖情况学生无需另外申请填报,但是学院需要通知学生对附件1中信息进行核对,并完善基本信息,如学生专业名称、联系方式等。若有异议请向以上相关学院或部门反映。

2.获奖教师、学生填写相应类型的《申报表》(见附件2-6),填写成果时务必严格按照《申报表》中范例要求进行;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授权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稿(PDF格式),按命名规则(见附件7)进行命名。若学科竞赛获奖如果证书未到,可以用网上发文的截图代替。最后,将个人的《申报表》纸质稿、《申报表》电子稿及相应的获奖证书电子稿上交至所在学院院办。

3.请学院对本院教师和学生上交的成果按不同类型获奖进行认真审核、汇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学生以团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以团队为单位填写,一个团队的学生填写在同一行内;(2)团队项目由第一获奖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统计,避免重复统计

三、统计工作计划安排

1.10月23-10月30日:获奖教师、学生填报《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至学院;

2.10月31日-11月8日:学院对教师和学生提交的获奖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在学院的布告栏进行张贴、公示,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获奖证明材料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获奖成果填报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并认真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学院《核对信息表》(附件1)和《申报表》(附件2-6)汇总表的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稿及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稿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盛江梅,联系电话:85427160,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

 

    

附件.rar

附件1.2017-2018学年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核对信息表

附件2.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申报表

附件3.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报表

附件4.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报表

附件5.学生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申报表

附件6.学生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申报表

附件7.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规则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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