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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教师教学活动获奖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日期:2017-11-19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2017年度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

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申报、统计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情况的申报、统计工作。在各学院统计、汇总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南林人〔20153号)中的《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初步审核,审核原则及依据如下:

1、统计时间范围:201691-2017831日。

2、成果统计范围:教学成果类、质量工程类、教材类、教师类等,详细范围请参见《南京林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南林人〔20153号)。

3、教师个人作品及科研获奖,不在本科教学获奖奖励范围。

4、教师指导同一学科竞赛

1)在一届比赛中(含同一比赛的不同组别)获多个级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奖励;

2)未获一等奖、但获3个二等奖,按一等奖奖励;未获一等奖及二等奖、但获5个三等奖,按二等奖奖励;

3)优秀指导教师,不予奖励。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120日至24日,请学院通知教师及时查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学院教学办公室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反映。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E-mailsjk@njfu.edu.cn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120日至20171124日,请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查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反映。

人:毛洪贲

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

联系电话:85427160

E-mailsjk@njfu.edu.cn

 

附件:

12017年度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教学成果奖、专业、教材、省优毕业论文、优秀创新项目等-教务处提供)

22017年度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审核结果(11月22日更新)

32017年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审核结果(11月22日更新)

4、南京林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节选)

 

教务处实践科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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