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申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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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 申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激励广大师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表彰近一年在各类本科教学活动中获奖的师生。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师生,做好各类获奖的申报工作,并对本院获奖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公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职教师、在校本科学生,奖励时间范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二、奖励类别 奖励类别分为教师获奖和学生获奖两类: (一)教师类 1.教师教学活动获奖 (1)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2)专业、课程奖:国家级、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在线开放课程; (3)教材:教材获国家级、省级奖; (4)多媒体教学课件:国家级、省级多媒体课件比赛获奖; (5)其他教学活动获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 2.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 (二)学生获奖 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 2.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著作权)。 3.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三、奖励申请程序及要求 1.获奖教师、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申请,团队项目由第一获奖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统计,避免重复统计。学生参加体育类比赛获奖统一由体育部负责申报。 2.获奖师生将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书等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存储为jpg格式,按命名规则进行命名。 3.获奖教师、学生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和获奖证书的电子稿上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4.学院对上交的证书电子稿统一进行汇总。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以团队为单位填写,一个团队的学生填写在同一行内。 说明:学科竞赛获奖如果证书未到,可以用网上发文的截图代替。 三、统计工作进度安排 1.9月15-28日:获奖教师及学生填写、上报申请材料。 2.9月29-10月9日:学院将统计表在学院的布告栏进行张贴、公示,同时将统计表、获奖证书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将本文件要求通知到每位教师、同学,并认真做好初审和汇总工作,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获奖证书电子稿及汇总表(附件1-5,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85427160,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
附件: 6.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规则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5日 附件6: 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规则
1.教师教学活动获奖:文件名以“申请人+教师教学活动获奖+奖项名称+获奖等级”命名,如: “教师A-教师教学活动获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一等奖.jpg”。 2.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文件名以“申请人+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竞赛名称+获奖等级”命名,如: “教师B-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江苏省三等奖.jpg”。 3.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及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文件名以“申请人+奖项类别+竞赛名称+获奖等级”命名,如: “学生A-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江苏省三等奖.jpg”。 4.学生发表论文:文件名以“申请人+论文名称”命名。 5.学生申请专利:文件名以“申请人+专利名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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