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学科竞赛先进个人评审结果的公示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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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本科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情况统计及评奖工作。现将2018-2019学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学科竞赛先进个人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1、评奖对象为我校在读本科生,主持省级以上(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优秀,或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获得授权专利。 2、发表论文、专利第一单位必须为南京林业大学。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正规学术期刊上,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备案。 3.同一篇论文被收录多次时,按最高标准奖励。论文已作为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评优成果时,不重复发放奖励。 1.评奖对象为我校在读本科生,在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2.获奖只统计一、二、三等奖,“入围奖”、“成功参赛奖”、“优秀奖”奖项不在统计范围内;对于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一等奖按二等计算,二等奖按三等奖计算,三等奖不予奖励。 3.学生参加同一学科竞赛(含不同组别)获多个级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奖励。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由教学办汇总问题后统一反馈至教务处实践科。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160,E-mail:sjk@njfu.edu.cn。
附件1 南京林业大学2018-2019学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2 南京林业大学2018-2019学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先进个人名单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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