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9年度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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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林教[2009]30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教育的实施意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将启动2009年度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项目的申报条件 1. 能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 2. 以参加学科竞赛为契机,积极吸纳本科生参与项目的科研活动; 3. 以学院、系(教研组)、学科组等为依托,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实验条件; 4. 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指导老师为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作必要的指导。 二、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 申请者须填写《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 2. 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申报名额与经费资助 1. 今年拟资助10--12个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项目(具体视申报情况而定)。 2. 资助经费按每年接纳学生人数及所参加学科竞赛的费用情况核定。 3. 项目建设时间为一年,一年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四、申报时间 2009年9月28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南京林业大学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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