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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5-31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于做好2012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

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2] 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同时为遴选2012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做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名额分配

1.学校拟计划立项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20项,并从中评审出80项推荐参加省级项目遴选,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0项(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遴选)、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20项。

2.根据各学院的优势学科数、品牌特色专业数、教改试点班数、学生人数,学校制定了《申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原则

1.申请人为1110级本科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成员为2-5人。

2.为加大覆盖面,增加受益人群,2011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的学生和主要指导教师暂不申报;已经获得过学校资助的各类研究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新的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资助。

3.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4.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0127月至20137月。

三、项目选题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四、经费资助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账户。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拨款和学校配套经费组成。省教育厅对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有经费资助,其中省级重点项目为0.5~1.0万元/项,一般项目为0.3万元/项;对省级指导项目不予资助。学校对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等额配套,对省级指导项目参照省级一般项目进行资助,对校级项目给予0.15~0.20万元/项,校级指导项目由学院自筹经费资助。

五、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申请表中填写拟申请项目的类型(校级项目、省级指导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材料的填写应思路清晰、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科研实践活动。申报材料于2012611日前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汇总,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85427232,联系人:毛洪贲。

 

附件:

1.2012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3.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                  

4.专业门类目录        

                                                      

                                             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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