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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申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1-06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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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申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师生投身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全面总结我校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学校决定开展相关获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将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表彰在各类教学、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师生。请各学院通知本院师生积极申报,并对本院获奖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公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主要是指教师、学生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中所获奖项;校级获奖由各组织部门提供,不需要申报。学生获奖统计时间范围为:2011101日至2012930日;教师获奖统计时间范围为:201211日至201211月。

1.教师教学活动奖励范围

1)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2)专业、课程奖:国家级、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

3)教材:专著、编著和教材获国家级、省级奖;

4)多媒体教学课件:国家级、省级多媒体课件比赛获奖;

5)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

6)其他教学活动获奖: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

2.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范围

学科竞赛奖励范围是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各专业学会(省级以上)主办的各类竞赛,主要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限一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等。

在学校承担的初赛中获奖,按校级获奖计算,不计入省级获奖范围;入围奖成功参赛奖奖项不予以奖励。

二、奖励申请

1.获奖教师、学生将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存储为jpg格式,按要求进行命名(要求见附件3),并将电子稿上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学院对上交的证书电子稿统一进行编号、汇总。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以团队为单位填写,一个团队的学生填写在同一行内;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填写在《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中。

三、时间安排

1.118-23日:教师及学生申请、上报申请材料。

2.1124-26日:学院将统计表在学院的布告栏进行张贴、公示,同时将统计表、获奖证书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将本文件要求通知到每位教师、同学,并认真做好初审和汇总工作,于20121127日前将获奖证书电子稿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电话:85427232

 

附件: 1. 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获奖情况统计表

2. 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3. 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统计规则

 

南京林业大学

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3

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规则

1.教师教学活动获奖:文件名以“奖项类别+奖项名称[没有可不填]+申请人+获奖等级”命名,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王林-全国一等奖.jpg”。

2.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文件名以“竞赛名称 +作品名称[没有可不填]+申请人+获奖等级”命名,如“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地震报警装置-丁喜合-江苏省三等奖.jpg”。

3.学院汇总、编号规则:学院名称+教师/学生+流水号+教师/学生文件名,如“森环院-教师-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王林-全国一等奖.jpg”,“机电院-学生-1-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地震报警装置-丁喜合-江苏省三等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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