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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4-08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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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实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过程监控与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各学院自查;   

2.教务处抽查。

二、检查内容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出勤、学风纪律等情况;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完成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答疑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2013410日至419日。   

四、检查程序及要求

1.学院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学院组织召开系(教研组)负责人会议,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

2.学院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检查

学院召开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座谈会,了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进展情况。座谈会要求由主管教学院长、教学办主任、各专业指导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参加,由教学办主任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后,在“流程管理”—>“中期检查记录”栏目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师生座谈会记录表》。

3.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检查

1)各系(教研组)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申请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回校接受检查。

2)指导教师根据任务书,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后,在“流程管理”—>“中期检查”栏目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对未能按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的学生,列入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跟踪名单,学校将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审。

3)指导老师要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审查,严禁抄袭、剽窃等违纪行为。

4.教务处抽查

各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座谈会的时间、地点提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参加座谈会,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情况,了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请各学院、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以检查为契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

                                      南京林业大学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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