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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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 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3]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同时为遴选2013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做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名额分配 1.学校拟计划立项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30项左右,并从中评审出95项推荐参加省级项目遴选,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5项(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遴选)、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30项。 2.根据各学院的优势学科数、品牌特色专业数、教改试点班数、学生人数,学校制定了《申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各项目的推荐级别。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原则 1.申请人为12或11级本科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成员为2-5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为加大覆盖面,增加受益人群,2012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的学生和主要指导教师暂不申报;已经获得过学校资助的各类研究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新的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资助。 3.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4.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即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或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 三、项目选题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四、经费资助与项目建设要求 1.省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2万元/项左右;省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0.6万元/项左右;省级指导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0.3万元/项左右;校级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0.15~0.20万元/项,校级指导项目由学院自筹经费资助。 2.原则上省级重点项目要求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EI或SCI收录的研究论文,省级一般项目、指导项目要求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1篇研究论文,校级研究项目要求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上论文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 五、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在申请表中填写拟申请项目的类型(校级项目、省级指导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材料的填写应思路清晰、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科研实践活动,所有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汇总,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并于2013年4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85427232。 附件: 1.2013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13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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